2026中药监管大会(十):非临床做完了,下一步做人用经验还是Ⅱ期?

发表时间:2026-08-31 10:12

最近被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:

“我们的中药新药非临床研究刚做完,接下来到底是补人用经验研究,还是直接进入Ⅱ期临床试验?”

看似二选一,其实这道题的背后,藏着"三结合"审评体系落地后最大的认知误区。

今天我们用官方口径把这道题彻底讲透。

一、先纠正一个普遍误解:非临床完成≠ 研发路径确定

很多人以为,中药新药研发就是"非临床 → Ⅰ期 → Ⅱ期 → Ⅲ期"的线性接力。

但国家药监局说得很明白:

“临床—实验室—临床”是中药新药研发的主要特点。申请人可根据中药人用经验对中药安全性、有效性的支持程度和不同情形,在研制时可选择直接从Ⅰ期或Ⅱ期或Ⅲ期开始临床试验研究。

也就是说,"非临床研究完成"只是一个节点,真正决定下一步走向的,是你手上"人用经验"的证据强度。

《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》第二十三条给出了一条关键通道:

来源于临床实践的中药新药,人用经验能在临床定位、适用人群筛选、疗程探索、剂量探索等方面提供研究、支持证据的,可不开展Ⅱ期临床试验。

二、三道红线:你的人用经验够格"豁免Ⅱ期"吗?

红线①:处方与既往临床应用"基本一致"

如果是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或中医临床经验方,处方组成、临床定位、用法用量必须与既往临床应用基本一致,且采用与传统工艺基本一致的生产工艺。

如果新药拟定的处方生药量与人用经验不一致、生产工艺发生明显变化,原则上就要补做剂量探索——这时候直接跳Ⅱ期就不合适了。

红线②:人用经验必须是"证据",而不是"经历"

这是最容易被毙的点。

业内专家说得很直白:

"人用经验不等于人用经验证据。如果人用经验仅为诊疗过程中的处方记录或缺乏规范性的科研项目,该结果无法回答探索性临床试验需要回答的科学问题,也难以为确证性临床试验提供支持。"

什么意思?医生开了十几年方子、病历堆了半间屋——这叫"人用经历"。

而能被审评认可的"人用经验证据",必须能回答:

l临床定位是否精准(不是"包治百病")

l适用人群是否明确(有精准画像)

l疗程和剂量是否有据可查

l临床获益是否有初步数据支撑

红线③:能在四个维度提供支持证据

回到规定的原文——人用经验必须在以下至少一个核心维度提供过硬支持:

1.临床定位

2.适用人群筛选

3.疗程探索

4.剂量探索

如果四个维度都模糊(很多临床验方的真实状态),那Ⅱ期探索性试验就不是"可选项",而是"必答题"。

三、决策树:你的项目该走哪条路?

基于上述规则,我给大家梳理了一份实操决策框架:

路径A:直接豁免Ⅱ期,进Ⅲ期确证

适用条件(全部满足):

l来源于临床实践/医疗机构制剂

l处方组成、工艺路线、临床定位、用法用量与既往应用基本一致

l人用经验数据结构化、可重复,能在临床定位、适用人群、疗程、剂量等方面提供明确支持证据

l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已完成

路径: 非临床 → 必要时的Ⅰ期(耐受性/药代)→ 直接Ⅲ期

这就是《专门规定》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三条叠加使用的"快车道"。

路径B:先做"人用经验证据化",再定Ⅱ期

适用条件:

l有临床使用历史,但数据散乱、缺乏规范性

l临床定位宽泛("既能治胃炎又能治失眠")

l适用人群画像模糊

l剂量/疗程在历史使用中存在加减化裁

路径:非临床→人用经验研究(真实世界研究/RWS、结构化回顾性研究等)→与CDE沟通交流→视证据强度决定豁免Ⅱ期或开展针对性Ⅱ期

这条路径的关键在于:先把"经历"变成"证据"。

正如专家共识指出的,对于人用经验充分的品种,可探索Ⅱ/Ⅲ期无缝设计、适应性设计等创新方案,但这必须建立在人用经验证据已经"达标"的前提下。

路径C:常规Ⅱ期探索性试验

适用条件:

l来源于临床经验方,但人用经验证据不足

l临床定位需要探索(如同一个方子可能治多个病、多个证)

l剂量需要重新探索(处方量与人用经验不一致、工艺变化)

l适用人群需要精准画像

路径:非临床→Ⅰ期→Ⅱ期探索性试验(回答"治什么人、用多大剂量、多长疗程、用什么指标评价")→Ⅲ期

探索性试验的重点不是"完成作业",而是为确证性Ⅲ期扫清科学问题:

l人群过于宽泛或狭窄,会导致无法发现品种优势

l剂量探索建议设2个剂量组,高剂量是低剂量的1.5-2倍

l疗效指标要匹配中医临床定位,体现中医药特色

路径D:按传统创新药路径

适用条件:

l基于药理学筛选研究确定(而非来源于临床实践)

l完全没有人用经验积累

路径:非临床→Ⅰ期→Ⅱ期→Ⅲ期

这是化药逻辑,中药如果走到这条路,研发成本和周期都会显著增加。

四、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步:与CDE的早期沟通

无论你选哪条路径,《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》第二十七条都给出了一条"保险绳":

申请人可根据具体品种情况,在关键研发阶段针对中医药理论、人用经验研究方案和人用经验数据等,与国家药品审评机构进行沟通交流。

实务建议:

1.非临床完成后、临床启动前,提交"临床研发路径建议书"

2.把人用经验资料打包,明确说明:我的证据能回答哪些科学问题、还有哪些需要临床试验补充

3.听取CDE对路径选择的意见——这一步能帮你省下千万级的试错成本

正如专家共识强调的:"申办者应提交'临床研发路径建议书',与审评部门早期沟通。"

五、写在最后:这道题的本质是什么?

回到最初的问题:"非临床做完了,做人用经验还是Ⅱ期?"

正确答案是:先看人用经验证据强度,再决定下一步。

l证据强+ 处方一致 → 可沟通豁免Ⅱ期

l证据弱+ 定位模糊 → 先做人用经验证据化

l证据部分缺失→ 针对性开展Ⅱ期探索

l无人用经验→ 走常规Ⅰ→Ⅱ→Ⅲ

"三结合"体系最大的价值,不是给了中药一条"捷径",而是给了中药一条"匹配自身特点的个性化路径"。会用的人,能把研发周期缩短3-5年;不会用的,依然在按化药的老路子烧钱。

⚠️ 一个警示:根据CDE审评数据,2005-2020年中药复方新药未获批临床试验的原因中,临床定位过于宽泛、适应证定位不准确的占13.18%,人用经验差不支持疗效的占8.04%。这两个坑,本质上都是"人用经验证据化"没做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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